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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8届毕业生基础信息录入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7-09-01 15:22  点击: 0  字体:

根据教育部、教育厅关于毕业生就业数据报送的有关要求,结合我校就业工作实际,现就2018届毕业生基础信息录入工作通知安排如下:

一、录入对象

全体2018届毕业生(2014级全体本科生、2015级学术性硕士研究生、2016级教育硕士研究生)

二、系统开放时间

9月1日——915

三、登录方式

2018届毕业生在学校规定的时间内,在任何有网络的地方(校园网、外网、无线wifi),利用手机、平板电脑、台式电脑、笔记本电脑等工具进入校就业信息网,登录毕业生就业信息综合管理系统(地址http://218.195.119.128:81/10721/system/index.jsp),自行补充完善本人基础信息。用户名为学号,密码为学生身份证号。

四、填写程序及要求

1、在“我的基本信息管理”模块中,填写完整本人的基本信息,需要完善的信息包括:入学前档案所在单位,入学前户口所在派出所,QQ号码,电子邮箱,手机号码等,档案是否转入学校(一律选择“是”),户口是否转入学校(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困难生类别(请各学院负责就业工作的辅导员根据学校资助中心2017-2018学年度认定的学生进行相应的选择,是否是建档立卡生(选择),建档立卡生的其他信息请各二级学院负责就业工作的辅导员根据就业工作进展情况进行填写,综合技能和证书项目请学生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进行选择。

2、在“我的生源地管理”模块中,选择填写本人生源地信息,内容包括:生源所在地(选择,生源地必须具体到区县一级,例如陕西省宝鸡市渭滨区,陕西省凤翔县,生源地不能是陕西省宝鸡市,生源地为特殊区域的,如市级高新区、经开区、西咸新区、雄安新区等一律以地级市的市辖区代替,例生源地是宝鸡市高新区,选择生源地为宝鸡市市辖区、西咸新区、西安市经开区、西安市高新区的选择西安市市辖区,外省生源地如有类似情况,比照上述情况处理),家庭地址,家庭电话,家庭邮编,是否低保(选择)。

3、在“我的就业意向管理“模块中,可以填写本人的就业意向(学生自愿填写)。

五、主要关键字段说明:

1、生源地:通过参加普通高考录取的本科毕业生,生源地为其本人参加高考时的户籍所在地,户籍地有变动的已现在户籍所在地为准,户口迁来学校的,生源地填写原迁出地户籍所在地(上学期间父母户籍有变动,以变动后的户籍地为准),硕士研究生已婚的,生源地填写配偶户籍所在地。

2、入学前档案所在单位:本科毕业生,入学前档案所在单位一般为本人参加高考时的中学;专升本毕业生,入学前档案所在单位一般为本人参加专升本考试时的高校;硕士研究生入学前档案所在单位为本科毕业高校或本人工作单位或户籍地的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等(视具体情况填写)。

3、城乡生源:入学前户口是城镇户口,则为“城镇”,入学前户口是农村户口,则为“农村”。

4、毕业生基础信息中有误的,毕业生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进行修改或联系本学院负责本硕生就业工作的辅导员进行修改。另请二级学院认真核实2018届学生系统数据,核实情况包括:已退学、休学(2018年不能毕业)、应征入伍(2018年不能毕业)、部队复员(2018年毕业)、留级等。如有问题,请与就业指导服务中心联系(思贤楼217,电话:3364305)。

六、工作要求

开展毕业生基础信息补充完善工作是进行毕业生就业数据录入统计、派遣的基础性工作,是做好毕业生各项就业工作的重要前提。毕业生的各项就业数据编报统计均通过就业信息管理系统进行,请各二级学院安排专人负责,督促2018届毕业生务必于915日前完成信息录入工作,并熟悉掌握毕业生就业信息管理系统的使用,为2018届毕业生就业工作顺利开展奠定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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