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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机学院学生综合评分细则
时间:2017-09-01 10:16  点击: 0  字体:

为了加强对学生的教育和管理,客观、公正、全面地考核学生,促进学生德、智、体全面发展,力争做到量化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一、评定范围

1、凡是在册的学生均应进行综合评分。

       2、综合评分的考核由各班的班、团干部具体负责考核、登记,院学生分会、团总支对学生的考核结果按学年反馈给各班班委会,班主任组织实施并主持进行。

       3、对每个同学的学习情况,遵守校规、校纪情况,参加院、院各项活动、上课、上操的考核,由负责的干部做好记载,每学期末由班长组织班委会负责把每个同学的德智体情况按学期进行汇总并归档。

4、每年九月对各班学生的综合考核,担任班干部学生,德育分由班主任核定,班委会对其他学生进行计算,结果排序,并报院总支办公室备案。院学生干部德育分由评定小组(评定小组由党总支书记、院长、团总支书记、辅导员)评定并加盖党总支公章,并将结果返还到各班。担任院分会主席、分会副主席、团总支副书记加分由党总支决定。

二、综合评分的内容和标准

         5、综合评分是根据高等学校的培养目标和学生管理的工作实践,对学生的德、智、体等方面的要求具体化,分项考核,量化打分,综合评定,对学生做出全面评价。

       6、综合评分满分为100分,其中德育占20%,智育成绩80%,即综合评分成绩=德育成绩加减分总和×20%+智育成绩的平均分×80%  

7、综合评分成绩是全面考核学生,评选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享受国家奖学金、励志奖学金、临时困难补助、专升本和毕业生推荐就业的重要依据。

三、德育成绩(非毕业班)

      (一)德育分加分项目共9项,加分总数最多40分,超过分作为排名次参考分。

8、参加学院活动获一、二、三等奖者,分记321分,参加者记0.5分;获院一、二、三等奖者,分记210.5分。每次有重复按最高只记一次。

9、英语过六级记3分,四级记2分;通过软件资格与水平考试者,初级记2分,中级记4分,高级记8分。

10、参加活动受到通报表扬,每次记0.5分。

11、各部部长、班长、团支部书记3分、相应副职记2分;班团委员及学生会团总支干事、舍长每届记1分,在院上其他部门担任学生干部者与院上同级干部加分(以院团委书记签字证明为准)。兼职按最高分只记一次。

12、上课全勤每学期记5分,早操出勤率每学期在100%者加3分,出勤率在90%以上者记2分。

13、凡经学院评为“文明宿舍”的宿舍成员各加1分。

14、凡参加院级科技竞赛取得名次者加5分,入选者加1分。参加省级、国家级取得名次者加15分,入选者加5分。

15、抢险救灾、见义勇为、拾金不昧等突出事迹影响较大者,由评分小组酌情加分。

16、大型集体团体活动(大合唱、迎新晚会、运动会)加分由评定小组根据其表现单独加分(见特殊加分项)

(二)德育减分项目,减分总数不超过40分,超过分数作为排名次的参考分。

17、因打架斗殴、损坏公物、考试作弊、盗窃赌博、煽动闹事或违反治安管理条例、国家政策法令和学院纪律,受到学院院通报批评者,每次扣2分,受到院记过以下处分者,每次扣8分;受到留校察看处分者扣15分。

18、无故不参加院院组织的各项活动,每次扣1分。

19、学习成绩不及格者每门次扣1分。

20、上课迟到1次扣0.5分,旷课1节扣1分,旷操一次扣1分,病事假一周扣1分。

21、凡班委、团支部以上干部在任职期间,不能严格要求自己,对工作不负责任者不予记分,贻误工作或给工作造成损失的,视情节扣24分。

四、智育成绩

   智育成绩以学生考试成绩为主,加上实际能力考核和平时测试成绩综合计算,即智育成绩总评=各科考试的成绩的总和/门次(即平均分)。

五、毕业班德育分评分办法

       1、在规定时间内由本人提供德育分加分项目证明,交班主任处,逾期未交者,按自动放弃处理。

2、担任学生干部者,德育分由院团总支核算并加盖党总支公章,交班主任处作为德育分的加分证明。

六、最终评定结果由各班在班级公示后统一造表并附相关证明交予党总支办公室审核,由党总支书记签字生效。有弄虚作假、考试作弊者取消其奖学金的评定及评优资格。

七、本办法从201511月起执行,该办法的解释权归党总支。

办公室电话3368940     邮箱:jisuanjidzz@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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