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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3年下半年全国普通话测试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3-10-19 09:54  点击: 0  字体:

校内各单位:

我校2023年下半年普通话测试将于10月23日至11月3日进行,为保证本次考试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各二级学院及时通知本院考生,务必在考前及时登录报名系统查看测试时间及地点,并自行打印准考证(登录“国家普通话水平测试在线报名系统http://bm.cltt.org/#/index,建议使用谷歌浏览器,点击菜单栏“准考证打印”按要求操作即可)。

2.本次全国普通话测试的考生必须凭准考证、身份证、一卡通或学生证(教工卡)参加考试。证件不齐全的考生由考生所在二级学院以学生学籍档案为准查验该生其余有效证件,确认其余有效证件与准考证和考生本人相符后,由学院办公室出具证明,粘贴考生本人照片并加盖公章,否则不允许参加考试。

3.本次测试采取现场采集信息(包含身份、照片信息),现场采集的照片将作为后期证书照片和测试登录时人脸识别使用。采集照片以证件照为标准,请考生注意测试当天的服饰、妆容和发式等。

4.为了保证本次考试顺利有序进行,请各二级学院普通话测试联络员按照相关安排准时到候考室,协助完成当天测试任务。

5.各位考生务必按照考试时间提前30分钟准时到达候测室核对信息并签到(高新校区尚能楼223室),候考期间请勿大声喧哗。

6.根据《普通话水平测试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51号)要求,2023年4月1日起,普通话测试取消备测室及“备测环节”,请各学院及时提醒考生,提前练习准备,争取获得优异成绩。

7.根据全国普通话测试的相关文件规定,对于请他人代考或替他人考试的在校生,除按规定禁止参加国家普通话测试一年以外,同时学校将依据有关规定予以记过以上处分,并记入个人诚信档案,供后续考试、考研、求职时相关院校或单位参考使用。

8.为了加强对本次考试的监督,欢迎广大考生对违纪作弊现象进行举报(举报电话:3566215,邮箱:jwcsjjxk@163.com),一经查实,将严肃处理。


附件:宝鸡文理学院普通话水平测试要求



教务处

2023年10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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