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算机学院:
为激励学生勤奋学习,促进德、智、体等方面全面发展,学校决定开展2016-2017学年度学校奖学金评定和评优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2014、2015、2016级全日制本科生。
二、评选依据
按照《宝鸡文理学院奖学金评定办法》(宝文理院学字[2015]19号)和《宝鸡文理学院学生评优办法》(宝文理院学字[2005]22号)执行。
三、时间安排
11月15日前,各二级学院将评选结果、相关表格及证明材料汇总后报学生处学生管理科,评选需填写的表格可登陆学生处网站下载,A4纸打印。其它要求见附件。
附件【2016-2017学年度评奖评优工作须知.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