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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机学院关于举办第四届“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实施方案
时间:2018-05-02 18:10  点击: 0  字体:
 

 为了全面提高大学生创新创业能力和水平,推动大学生积极参加创新创业,根据《关于举办我校第四届“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宝文理院教字[2018]18号)》文件要求,经学院研究决定举办计算机学院第四届“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现将大赛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组委会主任:刘鹏辉、张炳武

组委会副主任:李亚峰、张光南、任海卫

 组委会办公室:计算机学院大学生科技创新实践中心办公室(主楼505),负责竞赛的报名、组织、选拔等协调工作。

 联系人:张    电话:18291791661

         柳新妮  电话:13259821819

        151617级各班班主任、辅导员

 大赛QQ群:477874723 (计算机互联网+大赛)

 二、参赛项目

 参赛项目是根据学校分配的项目类型确定如下:

 1.“互联网+”现代农业,包括农林牧渔等;

 2.“互联网+”制造业,包括智能硬件、先进制造、工业自动化、生物医药、节能环保、新材料、军工等;

 3.“互联网+”信息技术服务,包括人工智能技术、物联网技术、网络空间安全技术、大数据、云计算、工具软件、社交网络、媒体门户、企业服务等;

 4.“互联网+”文化创意服务,包括广播影视、设计服务、文化艺术、旅游休闲、艺术品交易、广告会展、动漫娱乐、体育竞技等;

 5.“互联网+”社会服务,包括电子商务、消费生活、金融、财经法务、房产家居、高效物流、教育培训、医疗健康、交通、人力资源服务等;

 6.“互联网+”公益创业,以社会价值为导向的非盈利性创业。

 7.“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增设“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参加此赛道的项目须为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的项目。各省(区、市)教育厅(教委)、各高校要组织大学生创新创业团队到各自对接的县、乡、村和农户,从质量兴农、绿色兴农、科技兴农、电商兴农、教育兴农等多个方面开展帮扶工作,推动当地社会经济建设,助力精准扶贫和乡村振兴。

 8.国际赛道,打造大赛国际平台,提升大赛全球影响力。由国际赛道专家组会同全球大学生创新创业联盟(筹)择优遴选推荐项目。鼓励各高校推荐国外友好合作高校的项目参赛,鼓励各高校推荐海外校友会作为国际赛道合作渠道。

 参赛项目不只限于“互联网+”项目,鼓励各类创新创业项目参赛,根据行业背景选择相应类型。以上各类项目可自主选择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

 参赛项目须真实、健康、合法,无任何不良信息,项目立意应弘扬正能量,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参赛项目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所涉及的发明创造、专利技术、资源等必须拥有清晰合法的知识产权或物权;抄袭、盗用、提供虚假材料或违反相关法律法规一经发现即刻丧失参赛相关权利并自负一切法律责任。

 参赛项目涉及他人知识产权的,报名时需提交完整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所有人书面授权许可书、专利证书等;已完成工商登记注册的创业项目,报名时需提交单位概况、法定代表人情况、股权结构、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等。参赛项目可提供当前财务数据、已获投资情况、带动就业情况等相关证明材料。

 三、参赛对象及条件

(一)参赛对象

我院在校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均可报名参加。每个参赛团队成员不少于3人,必须指定一名项目负责人;在校大学生团队须联系一名指导教师指导。

(二)参赛条件

根据参赛项目所处的创业阶段、已获投资情况和项目特点,大赛分为创意组、初创组、成长组、就业型创业组。具体参赛条件如下:

1.创意组。参赛项目具有较好的创意和较为成型的产品原型或服务模式,在2018531日(以下时间均包含当日)前尚未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参赛申报人须为团队负责人,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

2.初创组。参赛项目工商登记注册未满3年(201531日后注册),且获机构或个人股权投资不超过1轮次。参赛申报人须为初创企业法人代表,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3年之后毕业的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企业法人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3.成长组。参赛项目工商登记注册3年以上(201531日前注册);或工商登记注册未满3年(201531日后注册),且获机构或个人股权投资2轮次以上。参赛申报人须为企业法人代表,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3年之后毕业的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企业法人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4.就业型创业组。参赛项目能有效提升大学生就业数量与就业质量,主要面向高职高专院校的创新创业项目(高职高专院校也可申报其他符合条件的组别),其他高校也可申报本组。若参赛项目在2018531日前尚未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参赛申报人须为团队负责人,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若参赛项目在2018531日前已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参赛申报人须为企业法人代表,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3年之后毕业的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企业法人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以团队为单位报名参赛。允许跨校组建团队,每个团队的参赛成员不少于3人,须为项目的实际成员。参赛团队所报参赛创业项目,须为本团队策划或经营的项目,不可借用他人项目参赛。已获往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全国总决赛金奖和银奖的项目,不再报名参赛。

初创组、成长组、就业型创业组已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参赛项目的股权结构中,参赛成员合计不得少于1/3

高校教师科技成果转化的师生共创项目不能参加创意组,允许将拥有科研成果的教师的股权合并计算,合并计算的股权不得少于50%(其中参赛成员合计不得少于15%)。

(三)参赛要求

 1、参赛学生须以团队为单位报名参赛。

 2、每个团队的参赛成员不少于3人,须为项目的实际成员。

 3、参赛团队所报参赛创业项目,须为本团队策划或经营的项目,不可借用他人项目参赛。

 42016级、2017级同学每班不少于10项(实验班学生全部参加),2015级每班不少于5项。科创中心学生不少于5项。

 5、鼓励部分有过创业经历的同学或团队、参与教师科研项目的同学积极参加本次大赛。

 四、时间安排

 1.各班在2018515日前向组委会办公室报名参赛,由班长收齐相关报名材料后,统一提交到大赛组委会(主楼505)。

     2.2018518日前,组委会确定参赛项目。

     3.2018519日—531日举行比赛。

     4.201861日—615日确定推荐参加学校比赛项目。

 五、大赛奖项及奖励

(一)大赛奖项设置

大赛设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和最佳创意奖。其中一等奖5项,二等奖5项,三等奖15项,优秀奖若干。最佳创意奖1项。

(二)竞赛奖励

 根据我院参赛的实际情况,对成功报名并参赛获奖的同学,将在德育分、奖助贷、入党积极分子培养、校年度人物评选等方面给予倾斜。同时,此次大赛也将作为2107级实验班学生年终考核指标之一进行相应考核。

六、相关附件材料     

 1.创新创业项目(商业)计划书撰写参考提纲

 2.创新创业项目(商业)计划书撰写注意事项

 3.“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评审规则

 以上相关材料,可到如下网址下载:      

http://www.bjwlxy.cn/nry_bjwlxywj.jsp?urltype=news.NewsContentUrl&wbtreeid=1107&wbnewsid=26182(第四届“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

http://www.bjwlxy.cn/nry.jsp?urltype=news.NewsContentUrl&wbtreeid=1062&wbnewsid=26293(“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的补充通知)

                                              

                                               计算机学院

                                             2018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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