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计算机学院岗位说明书 (2022年-2024年)
时间:2022-07-10 18:05  点击: 0  字体:

为切实做好学院2022-2024年岗位聘用工作,根据《宝鸡文理学院岗位设置及聘用管理办法(修订版)》《计算机学院岗位设置及聘用实施方案》,结合学院实际,制定学院岗位说明书。

一、岗位设置

学院岗位分为专业技术岗位、管理岗位两种类别。

(一)专业技术岗位。专业技术岗位是指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具有相应专业技术水平和能力要求的工作岗位,包括高级岗位、中级岗位和初级岗位。高级岗位分为正高级岗位和副高级岗位,根据学校实际,专业技术岗位分为11个等级,正高级岗位包括二至四级,副高级岗位包括五至七级,中级岗位包括八至十级,初级岗位包括十一至十二级。我院专业技术岗位分为高校教师岗位、专职辅导员岗位和实验技术岗位。

(二)管理岗位。管理岗位指担负领导职责和管理任务的工作岗位。须具备相应的履职能力和工作业绩。根据学校实际,管理岗位分为7个等级,包括厅级正职、厅级副职、处级正职、处级副职、科级正职、科级副职、科员,依次分别对应管理岗位三至九级职员岗位。

二、岗位数量和应聘条件

(一)专任技术岗位(高校教师岗位)

1.任职基本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

3)贯彻落实《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

4)满足岗位所需的专业、能力或技能条件;

5)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认真履行岗位职责,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并按学校要求参加岗位聘期考核;

7)具有高校教师资格证书;

8)具有良好的师德师风,无教学事故和学术不端行为。

2.岗位等级和任职条件

1)教授四级(专业技术四级)岗位,数量6

具有教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任现职以来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完成规定工作量,教学效果良好,有指导青年教师的经历,可聘至教授四级。

2)副教授一级至三级(专业技术五至七级)岗位数量按照2:4:4比例设置,其中五级2名,六级5名,七级7

具有副教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任现职以来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等次,受聘副教授专业技术岗位满8年且符合学院规定的教学、科研等条件,有指导青年教师的经历,可聘至副教授一级岗位;任现职以来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等次,受聘副教授专业技术岗位满5年且符合学院规定的教学、科研等条件,有指导青年教师的经历,可聘至副教授二级岗位;任现职以来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等次,完成学院规定工作量,可聘至副教授三级岗位。

3)讲师一级至三级(专业技术八级至十级)岗位数量按照3:4:3比例设置,其中八级 8名,九级10 名,十级 9

具有讲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任现职以来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等次,受聘讲师专业技术岗位满8年且符合学院规定的教学、科研条件,可聘至讲师一级岗位;任现职以来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等次,受聘讲师专业技术岗位满5年且符合学院规定的教学、科研条件,可聘至讲师二级岗位;任现职以来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等次,完成学院规定工作量,可聘至讲师三级岗位。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人员聘用至讲师一级、二级岗位可不受岗位聘用年限限制。

4)助教一级、二级(专业技术十一级、十二级)岗位数量按照5:5比例设置,其中十一级 1名,十二级 2

(二)专任技术岗位(实验技术岗位)

根据学校相关文件,我院专任教师数额为50人,实验技术岗位数量为5名(专任教师数额的10%)。

1.任职基本条件

(1)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2)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技术能力;

(3)身心健康,能适应岗位要求;

(4)具有职(执)业资格准入制度要求的专业技术岗位,应具备相应的职(执)业资格。

2.岗位等级和任职条件

1)正高级四级(专业技术四级)岗位

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任职资格,任现职以来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等次,符合岗位聘用条件,可聘至正高级四级岗位。

2)副高级二级至三级(专业技术六级至七级)岗位数量按5:5比例设置,七级1名。

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受聘副高级专业技术岗位满5年,任现职以来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等次,且符合岗位聘用条件,可聘至副高级二级岗位;任现职以来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等次,且符合岗位聘用条件,可聘至副高级三级岗位。

4)中级二级至三级(专业技术九级至十级)岗位

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受聘中级专业技术岗位满5年,任现职以来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等次,且符合岗位聘用条件,可聘至中级二级岗位;任现职以来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等次,且符合聘用条件,可聘至中级三级岗位。

5)初级一级、二级(专业技术十一级、十二级)岗位数量按5:5比例设置,其中十一级2名,十二级2

具有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受聘初级专业技术岗位满2年,任现职以来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等次,且符合岗位任职基本条件,可聘至初级一级岗位。任现职以来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等次,且符合岗位任职基本条件的,可聘至初级二级岗位。

以上各岗位年限规定均指所聘专业技术岗位受聘年限。

(三)管理岗位(党政办公室)

根据本次岗位聘任要求和学院实际情况,我院管理岗位聘任只涉及科员岗位(教学秘书)。

科员(管理岗九级岗位)数量3

具有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认真履行教学秘书岗位职责,服从学院领导的工作安排,认真完成本职工作任务,自觉配合学院其他教师做好教学工作。

三、岗位职责

(一)教授四级(专业技术四级)岗位

1.讲授本学科专业核心课程,指导青年教师、研究生和全日制本科生;

2.面向国家重大战略需求和国际科学与技术前沿,积极争取主持或参与国家级、省部级科研项目;

3.在本领域开展重大理论与实践问题研究和关键领域攻关,发表高水平学术论文或出版论著;

4.承担或参与教学、科研、学科建设和实验室建设等方面的管理工作及其他公共事务;

5.积极参与科研团队建设;

6.完成学校和学院下达的相关教学、科研、公共事务工作。

(二)副教授一级(专业技术五级)岗位

1.讲授本学科基础课、专业基础课或专业课,指导青年教师、本科生,根据需要指导研究生;

2.开展科学研究和教学研究,积极争取省部级科研项目,发表高质量学术论文或出版论著;

3.积极参与学科建设、专业建设,把握学科发展方向,能在本领域开展原创性及重大理论问题研究;

4.承担或参与教学、科研、实验室建设和社会服务等方面的管理工作及其他公共事务,积极参与团队建设;

5.完成学校和学院下达的相关教学、科研、公共事务工作。

(三)副教授二级(专业技术六级)岗位

1.讲授本学科基础课、专业基础课或专业课,指导青年教师、本科生,根据需要指导研究生;

2.开展科学研究和教学研究,积极争取主持或参与省部级科研项目,发表高质量学术论文、论著;

3.积极参与学科建设、专业建设,把握学科发展方向,能在本学科领域开展原创性及重大理论问题研究;

4.承担或参与教学、科研、实验室建设和社会服务等方面的管理工作及其他公共事务;

5.完成学校和学院下达的相关教学、科研、公共事务工作。

(四)副教授三级(专业技术七级)岗位

1.讲授本学科基础课、专业基础课或专业课,指导青年教师、本科生,根据需要协助指导研究生;

2.开展科学研究和教学研究,积极争取主持或参与厅局级科研项目,发表高质量学术论文、论著;

3.积极参与学科建设、专业建设,把握学科发展方向,能在本学科领域开展原创性研究;

4.承担或参与教学、科研、实验室建设和社会服务等方面的管理工作及其他公共事务;

5.完成学校和学院下达的相关教学、科研、公共事务工作。

(五)讲师一级至助教二级(专业技术八级至十二级)岗位

1.讲授本学科基础课、专业基础课或专业课;

2.开展科学研究和教学研究,积极争取主持或参与市局级科研项目,发表高质量学术论文、论著;

3.完成学校和学院下达的相关教学、科研、公共事务工作。

(六)实验技术系列副高级二、三级

1.全面履行部门工作职责,积极承担教学辅助或相关专业技术业务任务;

2.在部门主要业务工作或管理项目中发挥带头作用,提出创新举措,总结先进经验,提高业务工作效益;

3.在专业技术工作业务中科学合理地提出有指导意义的意见和建议,促进部门工作开展;

4.积极参与研究、制定专业技术工作操作规程、工作制度、项目科研或发展思路、发展规划,帮助指导青年教职工开展工作;

5.结合工作实际,积极开展专业技术研究;

6.完成学校和学院下达的实验相关的教学、科研、公共事务工作。

(七)实验技术系列初级二、三级

1.全面履行部门工作职责,积极参与教学辅助或相关专业技术业务任务;

2.在部门主要业务工作或管理项目中发挥积极作用,提出合理化意见和建议,参与专业技术工作操作规程、工作制度、项目科研,提高业务工作效益;

3.结合工作实际,总结先进经验,开展专业技术推广;

4.完成学校和学院下达的实验相关的教学、科研、公共事务工作。

三、相关问题说明

(一)岗位聘用业绩成果年限计算

岗位聘用条件中的业绩成果应为201911日至20211231日期间取得(在此期间职称晋升的,应为任现职以来所取得)。任职年限按满年满月计算,不足1年不予计算。

(二)岗位聘用聘期

学校岗位聘用的聘期为3年。距国家法定退休年龄不足1个聘期的,按实际期限聘用,最长不超过退休年限。专业技术二级、三级岗位人员经学校研究同意,学院核准延缓退休的,结合延缓退休时间确定聘期。

(三)专职辅导员岗位聘用说明

 本次学院岗位聘任不涉及学院专职辅导员,辅导员岗位聘任工作由学校学工部负责。

(四)新进人员岗位确定

学校引进高层次人才岗位的确定按照《宝鸡文理学院高层次人才引进管理办法》执行;政策性安置人员的聘用,按照国家和我省的有关政策规定执行,并签订聘用合同。引进的具有硕士学位的专业技术岗位人员可聘用到专业技术十二级岗位,管理岗位人员可聘用到九级职员岗位。

(五)专业技术岗位特殊情况的设置及聘用

1.在高校教师岗位具有非高校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本轮聘用在高校教师岗位,按照同层级最低等级兑现工资绩效待遇,本轮聘期内完成岗位转换。

2.在专业技术岗位(非高校教师岗)具有非本岗位任职资格的人员,经个人申报,本轮可聘用在现岗位,按照同层级最低等级兑现工资绩效待遇,岗位聘用合同中附加相应专业技术岗位考核任务,本轮聘期内完成岗位转换。

3.同职称同等级应聘人数超过该岗位设置人数时,由聘用工作组召开评议会根据任现职年限和教学科研的业绩成果进行综和评议,确定该岗位聘用人员,未聘任成功的人员降一级应聘,最多降至本职称最低级;同职称同等级应聘人数小于该岗位设置人数时,岗位指标调到本职的下一级。

4.本轮聘期中高校教师岗位中设置的教学科研型岗位数量不超过高校教师总岗位的20%,后续聘期会根据学校政策和学院的发展需求进行调整。

5.任职年限的计算,参照学校职称评办法中任职年限计算。

 

 

计算机学院

2022年78

打印此页】 【返回上一页】  【关闭
上一篇:计算机学院岗位设置及聘用实施方案 (2022年-2024年)
下一篇:计算机学院专业技术岗位及数量一览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