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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教学准备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3-09-01 09:09  点击: 0  字体:

各二级学院、教学单位:

为稳定教学秩序,规范教学运行管理,营造良好教学环境,根据学校安排,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开学前教学准备工作

1.各教学单位要严格按照人才培养方案开设本学期课程,不得擅自调整、变更课程设置。要对照人才培养方案,认真核对本学期教学任务落实情况。确保课程名称、学分、总课时、起止周、周学时等内容与教学计划相符。如发现问题,请及时与教务处联系。

2.各教学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精心准备,保证教学工作正常进行。开课前应对所有授课教师的课前准备情况进行全面检查,组织新开课和开新课教师试讲活动,充分做好教学准备。

3.各教学单位要对外聘、返聘教师明确学校教学管理规定,并加强过程监督,保证授课质量。同一门次课程有多位授课教师的,务必做好教学衔接,确保课程教学效果。

4.各任课教师应根据课表和教学日历安排,合理规划教学进度,主动开展线上教学平台的使用和在线课程的建设,将课件、录播内容等教学资源分享给学生。

5.各任课教师要结合各学科专业知识,充分挖掘课程思政元素,将思政元素有机融入专业课程教学,发挥好课程思政育人作用。

6.各教学单位做好教室、实验室的卫生清扫、物品整理、教学用具摆放等工作,营造清新的学习氛围和环境。学校相关部门要做好各类教学场所的卫生清洁消毒,通风换气工作等事项,为新学期师生上课营造良好环境,保障教学有序开展。

二、开学后教学工作要求

1.任课教师作为课堂教学秩序和质量的第一责任人,应遵循《宝鸡文理学院教学工作规程》,上课时应携带教材、教学大纲、学生考勤材料、教案、教学进度计划表等教学文件,并提前到教室调试多媒体设备,做好上课准备。

2.任课教师在第一堂课应将所授课程的教学大纲、进度安排、学习要求、考核方式、成绩构成等详细告诉学生,使学生明确课程学习要求。要明确课堂纪律,严格课堂考勤,布置课堂作业,加强过程考核。要及时了解学生学习情况,注重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深度融合,丰富教学资源,创新教学方法,提高授课质量。

3.任课教师应严格遵守学校课堂教学秩序管理规定,规范课堂教学行为。严禁在课堂上发表与授课内容无关的言论。

三、各级各类考试准备工作

1.四六级考试。2023年下半年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将在12开考,报名和组考等具体工作将根据陕西省教育考试院文件另行通知。

2.重修考试工作。公共课重修考试全校统一于9月9—10日举行。专业课考试由各二级学院自行安排,在9月17日(第二周周末)前完成。

3.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2023年下半年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定于9月16日举行,详细安排将根据上级有关文件要求另行通知。

四、其他工作

1.实验实践教学。各学院要严格按照人才培养方案,开足开齐实验课程,做好实验课程管理工作。要按照实验教学相关要求,围绕教学目标,做好实验课教学准备、实验报告批阅等过程管理工作,切实保障本学期实验教学顺利开展。

2.各类实习和实践活动。各二级学院要积极联系实践基地,加强与行业,企业的交流沟通,做好各类实习的准备工作,并在实习结束后(包括暑假期间开展的各类实习工作)及时将实习数据上报至全国大学生实习公共服务平台审核。

3.创新创业、学科竞赛工作。各学院要做好本学院承办、参与的各级各类创新创业、学科竞赛准备工作,做好宣传动员、赛前辅导和参赛组织。

4.2022级学生转专业工作。9月5日前,各学院按照《关于做好2022级本科生转专业手续办理工作的通知》安排,完成转专业学生的学籍信息变更,妥善处理好转专业学生手续办理的相关事宜。

5.学业警示工作。启动2020~2022级本科生学业成绩清查工作、根据成绩清查统计的结果,开展学业警示、留级或退学处理工作。

6.教学质量监督。各教学督导组要制定详细的督查工作方案,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向学院领导或任课教师反馈,督促其立行立改,确保教学质量。各二级学院要严格执行教学安排计划,切实加强课堂教学纪律检查,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将随机抽查。



教务处(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

2023年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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